日前,央行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的动员会;紧接着,互金协会在北京召开了落实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座谈会。种种释放的信号表明,国家对P2P行业强监管的姿态没有变,行业也仍然被视其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业内人士指出,P2P行业整体仍处于“汰弱留强”的良性发展阶段,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也将初步建立。
整体处于“汰弱留强”阶段
作为舶来品,P2P的全称是Peer to Peer(点对点关系),其实质是将有借款需求的个人或小微企业,通过信用模型、大数据分析等数字互联网技术,与有资金出借的投资者相连接,并最终促成债务关系的形成。
P2P网贷平台最早在国外出现,而后引入我国,我国的网贷平台最早出现在2006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自2014年开始,P2P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平台数量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一个月新增平台最高近300家。在行业繁荣的背后,还有包括资金链断裂、兑付困难、平台跑路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
2016年8月,原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单位共同出台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年,由国务院牵头、14个部委共同参与的全国性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此,P2P行业告别野蛮粗放的发展模式,正式步入正轨。
根据P2P行业第三方信息发布机构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P2P行业累计平台数量为6183家,仍在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1836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2121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数据变化来看,P2P行业整体仍处于“汰弱留强”的良性发展阶段。
历史数据也表明,平台“爆雷”的情况伴随着行业发展一直存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数据零壹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月均出现问题平台数为88家,其中2015年有10个月、2016年有8个月出现的问题平台数均超过了该平均值。进入2017年后,仅2017年4月和2018年6月出现的问题平台数超过该平均值。而2018年上半年出现的问题平台数为369家,也低于2017年同期382家的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中心主任杨东认为,“爆雷”并不可怕,P2P行业作为传统金融业的有益补充,能够覆盖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领域,有关各方应正确看待行业吐故纳新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