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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获专项信贷政策支持 业内称优先保障刚需购房

2018-07-26 08: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王日晨) 近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银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从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强调居住属性、保障贷款人权益和细化抵押登记流程四方面专项支持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规定,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不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照普通住房执行,不低于 60%。

另外,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产权证5年内所享房屋份额的抵押权能作出限制,明确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抵押融资只能用于支付本套住房购房款。

通知还明确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限,要求贷款机构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合理设定审批时限,推动贷款机构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保障共有产权住房人购房贷款权益。

同时,购房人以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设定抵押时无需代持机构同意,房屋所在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按份共有财产抵押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消除了银行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办理抵押登记是否需要代持机构出具同意函、抵押登记手续是否较为特殊等问题的疑虑。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举措将保障刚需购房的利益,而对于其他试点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城市而言,也具有学习和借鉴意义。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此举明确体现了“优先保障刚需,差别化调控”的政策思路。此外,共有产权房在北京的推进力度也速度在全国位于前列。

对于首付比例的明确,一方面体现出来对刚需人群的保障,相比于北京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35%、40%的比例要求,共有产权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更低的首付比例要求,体现了更强的保障力度。另一方面,未来共有产权住房将占据北京市的住宅市场重要地位,因此共有产权房的政策也将对北京房地产市场有序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思源地产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首席分析师郭毅认为,此次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对共有产权住房此前一些不明晰的细节问题作出了清楚的说明。她提到,对于面向刚需家庭的共有产权住房来说,其重要意义还是在于是否能够满足更多刚需人群的需要,另外就是其供应规模是否合理,既不造成空置房源的浪费,又能够满足相应申购人群的实际居住需求。

“一方面,作为全国较早的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的城市,北京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其他城市进行学习和借鉴。另一方面,随着共有产权住房未来供应规模加大,本质上也是需要建立更为匹配的贷款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出台其实是为共有产权住房的交易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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