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泉州7月27日电 近日,在福建泉州晋江河岸外侧50米、每隔500米左右就可以看到一个三角形的石桩,在旁边醒目位置立有花岗岩公告牌,这正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确立的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界桩和公告牌。一个个的蓝线界桩连成一线,串成了晋江的河道“蓝线”。拿出手机扫一扫界桩上方的二维码,立马显示“泉州北江滨公园河岸生态蓝线界桩”的桩号、立桩时间、河段信息、区级河长、蓝线规定等内容。其中,蓝线规定明确指出6种在蓝线范围内禁止的行为。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城市化与自然水体保护的矛盾逐渐突出,导致侵占河滩、占用河道、填河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水环境,而且危及河道行洪安全,对城市防洪防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泉州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泉州市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明确河岸生态保护范围,即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穿越设区市城区的河段,由河道岸线向外偏移预留不少于50米的区域,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至1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或穿越县城及重要乡镇、开发区的河段,由河道岸线向外偏移预留不少于30米区域。山美水库库区以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98.58米作为防洪岸线,向外偏移预留不少于50米的区域。在河道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进一步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
先行先试 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早在2014年,泉州市水利局便开始规划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2015年,组织专家深入研读省市有关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管理要求,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域河岸生态蓝线划定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晋江二、三级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为2016年《福建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技术大纲》的出台提供了基础研究资料。
泉州市将全市35条河道纳入重点规划范围。市政府于2017年11月批复了市管二、三级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各县(市、区)政府也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33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三、四级河道的批复工作,完成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福建省政府下达的“于2018年底完成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批复工作”。
科学规划 为河道划定“保护蓝线”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泉州市水利局和设计人员认真踏勘现场,调查河道左右岸社会经济情况、历史洪水位、城镇规划以及堤防工程规划建设等情况,围绕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河流健康等目标,坚持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规划设计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坚持科学合理,多次论证并调整。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组织专家多轮审查规划初稿,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意见,科学调整局部河段的河道防洪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使岸线资源保护价值较大、利用程度较高。
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尊重历史、尊重现状”的原则,对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已有现状建筑,采取“保留现状、控制开发”原则;对蓝线范围内在建项目,采取调整建筑布局,尽量以绿地、空地、道路、景观进行布置,以符合河岸生态蓝线的管制要求。
统筹推进 为全市维护“人水和谐”
泉州市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科学调整局部河段的河道防洪岸线规划。泉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协调了南安城区、跨区域河流梧垵溪下游和九十九溪美人桥段的河道岸线和蓝线划定工作,促进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河道防洪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多规合一”,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综合交通等各类规划相衔接,实现优化空间,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同时将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管理工作纳入市河长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河道管理保护的各项工作。
据了解,泉州市水利局将加强与其他涉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今年8月底前,泉州市将完成晋江二、三级河道立桩、立碑工作。同时,继续以河长制为抓手,完善“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河道长效管理。(李振鹏 颜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