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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百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三胞集团发文回应积极协商处理

2018-07-31 08:13  证券日报网   曹卫新

7月30日晚间,南京新百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结算上市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近3.04亿股股份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止冻结三年。

对于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南京新百方面表示公司已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核实,主要缘起于三胞集团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开展的融资业务合作。截至目前,融资贷款尚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此次股份冻结是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日,同属三胞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宏图高科也同步发布了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三胞集团所持宏图高科近2.49亿股股份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被冻结三年。

记者注意到,三胞集团在其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均发布了《三胞集团关于所持有宏图高科、南京新百股份被冻结的情况说明》,除上述股份冻结缘由外,声明中还提到,公司与浙金信托于2017年11月开展融资业务合作,首笔贷款将于2018年11月到期,最迟一笔将于2019年3月到期。“目前,公司正在与浙金信托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及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除对我公司所持有的宏图高科和南京新百股份的冻结。”

三胞集团在声明中强调,财产保全只是诉讼中司法措施,在没有生效判决认定三胞集团违约并应承担实体责任的情形下,上述财产查封措施对公司及控股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公司与浙金信托的融资业务合作,三胞集团承诺会到期正常还款。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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