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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承认合作方中核国财为“假央企”

2018-08-01 11:08  证券时报   黄豪

在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的连续追踪及深交所的多封关注函追问下,融钰集团(002622)涉及百亿元合作方案的战略合作伙伴方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国财”)背后的股权关系终于浮出水面。

7月31日午间,融钰集团对深交所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根据披露的中核国财的股权关系,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发现,中核国财及其股东存在循环持股的情况,且与国资企业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不存在关系。但是,对于中核国财的最终控制人,融钰集团仍未披露。

查询结果显示,中核国财的股东为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公司在国内公开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核国财。

经融钰集团核实,中核国财与国资企业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国资中核集团不存在关系。

同时,针对此前证券时报记者质疑的“央民合作”的真实性,融钰集团进行了说明。

融钰集团称,“央民合作”为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双方协商确定的内容,在与中核国财的接触过程中,中核国财称其与央企及相关单位存在合作,具有与央企接触及拓展业务的人脉及资源,可以接洽一些央企或其旗下相关企业的电气工程类项目,有电气设备采购需求,基于公司永磁开关产业也广泛应用于铁路、煤矿等大型企业,所以双方拟合作共同拓展海内外大型企业电气工程相关业务。

融钰集团同时称,在《战略合作协议》磋商及签署时,中核国财的相关人员曾经表明其属于国资中核集团的下属相关单位,但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日尚无法确认中核国财与国资中核集团之间的关系。

深交所同时关注到,融钰集团在合作协议中披露,公司为国资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融钰集团对此回应称,经公司核实,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与国资中核集团及其旗下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融钰集团对此解释称,强调“公司为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系公司与中核国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双方协商需要明确在协议中的内容,系为了表明公司具有在中核集团销售产品的基本资质,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对于此次合作,融钰集团称,基于中核国财是否为国资中核集团旗下相关主体的认定,或许构成对方诚信与否的判断标准,因此,公司会进一步核实对方身份及资源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与对方继续合作。

回看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连续并购失利的融钰集团股价断崖式下滑,在7月12日抛出一份引入涉及百亿元合作方案的战略合作伙伴,受到市场关注。

然而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在层层拨开中核国财及关联公司的背景后发现,此前被中核集团打假的央企子公司“华宇公司”似乎又卷土重来。因此,深交所向融钰集团下发了关注函,要求融钰集团披露中核国财的股权关系,并详细论证资本合作为“央民合作”的依据及合理性。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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