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通食品7月31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庞春远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公告,庞春远因上述事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庞春远目前正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和解工作,调动相关资源,与相关各方协商探讨处理债务事宜的可行方案。如达成可行方案将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督促庞春远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庞春远已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已筹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事宜,但尚未确定候选人。庞春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始终对公司相关涉诉案件及对外担保等事项担负起股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