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多家公司公告获得控股股东或其他方的财务资助,资助金额均在亿元以上等。财务人士指出,企业采用股东借款,方式更为灵活。获得股东借款后,企业可用现金更充足,有利于进一步开展业务。
获得财务资助
7月31日,大北农公告称,收到广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安徽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武汉绿色巨农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拟分别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不超过1.5亿元、1亿元及1亿元。借款年利率参照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大北农表示,广西大北农、安徽昌农、武汉巨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这笔财务资助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长期资产投资等。
梳理公告发现,7月份以来,大约10家公司公告获得财务资助,金额均在亿元以上。其中,晨鸣纸业第一大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市场其他可比较利率7%。一拖股份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则向公司提供了7亿元委托贷款。光环新网和华讯方舟分别从控股股东得到不超过3亿元和5亿元的无担保无息借款。
7月27日,绿色动力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降低融资成本
上市公司融资途径多以银行短期借款、银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财务交易专家梁启贤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指出,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本质上也是借款。财务资助反映在财务报表上是“股东借款”。公司出于运营资金需求、扩大产能、研发投入、并购支出等,均可能需要股东借款。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未能及时从银行获得足够融资时,可能采用向股东借款。
梳理发现,以往多是上市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进入7月份以来,获得财务资助的上市公司明显增多。
梁启贤指出,与其他借款方式相比,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一般约定明确的抵押物、质押物、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企业在借款期间的财务指标等。而股东借款则灵活得多,多数时候都不约定期限、利率以及抵押物等。获得股东借款后,企业的可用现金会更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