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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罚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600万元

2018-08-03 13: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监会网站8月3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佳电股份2013年至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没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分别予以警告,并处8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注册会计师作为具体实施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企业年报审计过程中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广大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真实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更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要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足够的职业审慎,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恪守执业准则,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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