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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第一大审计机构领罚单!会所本月罚单已近千万,上市公司忙换审计机构

2018-08-12 08:27  券商中国微信公众号   江聃

近日,第一大国内审计机构领到了新罚单。

经查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军梅、程进在金亚科技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270万元的罚款,对邹军梅、程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据证监会已公布信息,今年以来已经有两家审计机构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未勤勉尽责多因函证程序不当

证监会指出,立信所对金亚科技未勤勉尽责的主要表现在:立信所未按要求执行货币资金的函证程序;销售与收款循环函证程序不当,未关注重大合同的异常情况;采购与付款函证程序不当;3.1亿元预付工程款的审计程序不当等。可见,造成未勤勉尽责的主要问题多在函证程序上。

函证是为了确认企业帐上的存款、往来等真实存在,而向银行及往来的对方单位发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一位上市公司会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函证,又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只能说明审计工作做得不好,没有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的一个水平。

今年4月,证监会通报了2017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其中指出,一些审计机构对函证、监盘等基础性审计程序缺乏足够认识,程序执行流于形式,相关执业问题突出。

7月,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函证审计程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北京证监局指出检查发现,银行函证程序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未对部分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函证且无充分理由、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未调查回函不符的原因、未关注回函异常情况等。

往来款函证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发函前,未对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等信息执行核查程序,未将核查过程记录于审计底稿;

二是函证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控制,询证函由被审计单位人员发出或收回;

三是收到回函后,未调查不符事项,未能发现函证存在的一些异常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事务所需提高往来款函证程序执行的质量而不是只关注回函率,以确保函证程序所提供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其他科目函证存在问题与前述类似,主要集中在寄发函证和回收函证的过程控制不到位;回函日期晚于审计报告日的,未记录相关替代程序;回函异常或不可靠时未采取措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等。

一位审计机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近来的处罚多与函证有关,目前各个事务所都比较关注盘点和函证的问题。

证监会逐一驳回立信所五条申辩意见

面对证监会的处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申辩意见称:

立信所陈某霞事后取得回函并不违反审计准则的规定,且其在笔录中称“核对了询证函上银行是否在核对一致处盖章,其他没核对”,说明其已完成了“核心事项”的核对。陈某霞从银行窗口取回的询证函回函等,本身就是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真的假材料”。

立信所实际发函24份。发函前,立信所发现有12个拟发函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审计人员核实后,确认其中的11个地址无误。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发函快递单、回函快递单证实了立信所对函证过程的有效控制。审计工作底稿中“回函直接确认”就是函证结论。

合同中的通知地址,为履约方便双方另行约定的地址,不一定与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实际办公地址相同。而且,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审计工作底稿中有7份虚假合同。

为核实金亚科技的应付账款余额,立信所发出28份询证函。发函前,立信所发现金亚科技提供的拟发函地址中的8个与注册地址不符,审计人员核实后才最终发函,程序并无不当。

立信所已对3.1亿元预付款执行了7种审计程序,未见异常,可以证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真实性及得到合同双方的实际履行。涉案的银行对账单为自助打印,客观上无法实施网页验证,因此告知书的归责不能成立。

证监会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注册会计师作为具体实施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足够的职业审慎,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恪守执业准则,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来看:

第一,银行询证函仅有个人签章,没有加盖银行的印章,应视为无效的询证函。

第二,根据审计人员以及金亚科技财务人员的询问笔录可以相互印证以下事实:发函地址由金亚科技提供,在发函地址与发票地址不一致的情况下,负责函证发函的审计人员直接按金亚科技提供的地址发函,未进一步核实;发函快递单上的联系人和手机号码均由金亚科技提供,未进一步核实,且快递单由金亚科技财务人员代为填写,审计人员并未审慎核实发函地址。审计人员未对重要函证的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如实统计回函结果。

第三,立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中仅留存14份合同、部分未签字盖章、部分未确定购买数量等异常情况均作出了解释。

第四,审计工作底稿显示,立信所共向金亚科技28位供应商发询证函,询证过程中,存在立信所未充分关注发函地址的准确性,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记录收发函物流信息,统计回函结果计算错误等问题。

第五,金亚科技制作了虚假的建设工程合同,填制了虚假的3.1亿元银行付款单据,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合同部分双方均未盖章签字,且通用条款部分仅盖章未签字。对涉及数额巨大的合同,审计人员应当审慎核查,特别是在发现该合同存在上述疑点的情况下,更应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第六,由于立信所未按要求执行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预付工程款等的审计程序,未能发现金亚科技2014年度财务报表错误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邹军梅和程进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理应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对金亚科技进行充分核查或者追加必要审计程序。

最终,证监会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270万元的罚款,对邹军梅、程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

8月两大审计机构累计罚单近千万

本月以来,证监会已对两家审计机构进行处罚,累计罚没款近千万。

除了本次对立信罚没360万元外。另一宗案件是,8月3日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在2013年至2015年对佳电股份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下达“没一罚三”的处罚决定,合计罚没600万元。证监会还对相关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张晓义,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2014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德惠以及2015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谭荣,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对二人各处8万元罚款。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龙头,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国内综合排名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通过市场竞争,资本市场证券法律服务、审计服务等证券中介服务行业集约化趋势逐渐凸显,一些实力较强、服务质量较高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保持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这其中是否存在机构越大、项目越多、出错率越高的情况?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将项目选择、人员配置、执业管理当作“抓阄”、“摸奖”的行为,恰恰反映了部分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对内部控制、执业管理职责义务的重视程度不足、不到位的问题。

在从严监管思路下,悬在立信所头上的“达摩斯剑”可能还在于仍在调查中的案件。4月23日以来,正式生效的新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当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同类业务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根据立信所反馈给证监会的材料披露,截止目前,该所尚有两宗案件尚未公布最终结案:

一是,2015 年 7 月 16 日,立信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51031)。该调查主要针对立信所在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而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周铮文、陶奇。

二是,2018 年 5 月 28 日,立信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 180123)。本次调查主要针对立信所在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高敏、康跃华。

上市公司忙换更换机构

新规在业内形成广泛影响。7月13日,证监会进一步统一了“同类业务”的理解与适用:

一是证券服务机构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调整范围,不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是证券服务机构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务处理,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

此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即使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同类业务,但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也将依法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7月13日以来共有7家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其中4家涉及立信所。

久联发展表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为确保公司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决定终止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重组审计合作,同时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并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步森股份表示,为了更好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7月31日公司已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绿景控股仅公告将准备更换审计机构,并择时发布。

利达光电仅公告更换后的审计机构名称,未再提及此前服务的立信所。

新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将持续显现。去年至今,有多家审计机构不止一次领到了证监会的罚单。审计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的行业。数据显示,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从2009年的60家,减少到2017年40家,行业集约化趋势逐渐凸显。

高莉表示,只有严格监管下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才是高质量的发展,才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否则只会造成证券中介服务行业的“大而不强”。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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