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征求意见之后,证监会15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
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也发布了《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外籍人员范围及开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届时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开户交易A股。此外,证监会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办法有序施行。
放开两类外国人A股开户
本次修订主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实际上,目前我国已允许三类外国人直接开立A股账户:
一是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可以开立A股账户。
二是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是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此次,证监会主要放开了以下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一是境内工作的外国人,无论是否持有中国永久居住证,都可开立A股账户。
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也可开立A股账户。原来仅有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具体来说,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这一修改,目前将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外,证监会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办法有序施行。
下月15日起可办理开户手续
同时,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外籍人员范围及开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自9月15日起,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办理开户手续。
据悉,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外国护照及复印件、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4月放开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户参与A股市场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
此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继放开港、澳、台居民开户后,中国证监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对改善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中国结算将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督促证券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相关工作。
延伸阅读
刚刚,证监会公布,
拟放开外国人开立A股账户!
刚刚,证监会为进一步放开外国人开立A股账户,对修订《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上证报记者了解,本次修订放开了两类外籍人士在A股开户:
一是,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无论是否持有中国永久居住证(即“中国绿卡”),都可开立A股账户;
原来仅有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即“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才可以开立A股账户。
二是,A股公司在境外(子公司)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也可开立A股账户,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原来,仅有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据上证报记者了解,此次修订主要是为了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天下英才,增强A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此次修订从春节前已开始研究,涉及外汇管理、税收政策等多个部门协调,预计接下来还有相关单位给予配套政策安排。
全文如下:
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证监会就相关账户管理制度修改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国人A股证券账户开立政策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证监会7月8日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工作原则,此次主要是放开以下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为此,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上述对A股证券账户开立制度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证券账户开立制度工作成果,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对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抓紧研究完善上述规章的修改决定草案,按程序发布施行。作为此次扩大开放的配套制度安排,相关部门也将从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专门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原文刊载于7月8日本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