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日报8月19日报道,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陕西省营商环境,该厅日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实施意见》主要从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包括: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优化细化联合审批流程,实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精简整合审批、核准前置条件,探索“区域评估”审批模式,大胆创新试行承诺办理方式,尽量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精简整合项目审批评审环节,各个阶段实行同步并行办理,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手续,优化建设项目招标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并联评价(审)、施工图并联审查、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四个联合会审模式;加快项目审批信息化建设,搭建项目联合审批监管系统,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大胆创新中介服务模式,加强中介市场行为监管;完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建立联合预审服务机制,严格落实“一口受理”,提供联合审批服务保障;建立联合审批会商会审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项目联合审批监管系统,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加强检查督导,切实提高项目审批质量;加强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强化谁主管、谁监管,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行为,推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8年年底前,渭南市、延安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他各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渭南市、延安市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到2020年,全省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90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