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被卷入环保数据造假事件正在持续发酵,目前已引起交易所关注。20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关注函,高度关注公司因“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约谈一事。事实上,公司早有“前科”,曾在去年3月因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运维严重不当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批评。
关注函质疑公司内控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公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15日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公司作为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单位,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并终止公司在山西省25个国家空气站委托运维服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在“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公司是否就上述问题受到有关行政或刑事处罚。并要求结合公司存在的具体问题补充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如存在的话,则要求补充说明是否构成重大缺陷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同时,关注函还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前期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企业生产经营中因涉嫌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先河环保“三宗罪”
基层员工涉案,作为公司自然难辞其咎。在生态环境部的通报中,对先河环保在案件中的责任进行了详尽的定性。
一是违反规定,对干扰监测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不报。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运维单位有责任及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监测异常情况。先河环保违反该规定,发现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受到人为干扰的情况未及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
二是监管失职,运维人员参与弄虚作假。先河环保对运维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涉案人员崔某和张某为公司员工,在该案件中通风报信、参与数据作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公司未尽到监管责任。
三是对运维国控站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运维公司承担国家委托的国控站点的运维任务,责任重大,但公司未能构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未能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事实上,公司在运维管理上的漏洞是长期存在的。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阅到,早在2017年3月31日,公司因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运维严重不当而被通报批评。而在今年临汾事件之后,公司才在公告中承认“公司在运维人员管理上存在疏漏,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公司将以此为鉴,接受教训,并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作出判决是在今年的5月30日,而公司公告披露被约谈是在8月16日,在这段时间里公司没有对外主动披露过员工涉案的任何信息。而在此期间,曾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向公司提问“先河员工参与山西数据造假对公司有何影响”,但遗憾的是,公司对此并没有认真对待,只是以一句简单的“谢谢关注”敷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