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黑龙江省政府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268.13亿元地方债,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在深交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据了解,本次招标发行的黑龙江省地方债共计8个品种,包含一般债券第九期、专项债券第九期、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三期、牡丹江市棚改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五期、(齐齐哈尔市、黑河市、七台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六期、(牡丹江市、绥化市、双鸭山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七期;(伊春市、鹤岗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一期至第八期,合计发行规模268.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规模101.13亿元,发行期限7年,中标利率为4.01%;专项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主要用于铁路建设、市政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限5年,中标利率3.79%;收费公路专项债发行规模12亿元,发行期限5年,中标利率3.76%;棚改专项债发行规模3亿元,发行期限5年,中标利率3.96%;土地储备专项债合计发行规模132亿元,发行期限均为5年,中标利率分别为3.78%、3.90%、3.95%及4.01%。
从认购情况来看,全部承销商合计投标873.8亿元,全场平均认购倍数达到3.57倍,券商类承销商认购踊跃,合计投标389.5亿元,占总投标金额45%,合计中标3.11亿元,占发行规模的1.16%。
深交所固收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黑龙江债的成功发行,是东北三省首次在深交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是深交所积极推进地方债市场发展、不断拓宽地方债发行渠道、切实服务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改专项债、土地储备专项债等项目收益债的发行,有助于加快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建设,为打造立足我国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的地方政府“市政项目收益债”夯实基础。同时,对于加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督、遏制政府债务过快增长势头、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也具有重要作用。
前述人士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对接,为各省市自治区发债主体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市场化服务,促进地方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