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将于8月31日提前兑付“13昌吉国投债”剩余本金及应计利息。
据了解,昌吉国投已于7月17日召开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兑付债券余额的议案。公司将于8月31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的剩余本金及应计利息。
根据2016年的“国办88号文”,对于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性债务,有两种偿还选择,如果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则置换为政府债券并由地方政府偿还本息;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置换为政府债券,则仍由原债务人承担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017年2月,“12伊旗城投债”完成提前兑付,为几度“难产”的城投债券提前偿还事宜首开先例。在“12伊旗城投债”提前兑付及“88号文”的推动下,存量城投债提前置换的情况将逐渐增多。
2018年是地方债务置换的收官之年。随着债务置换逐渐接近尾声,已被甄别确认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城投类债券开始密集实施提前兑付。据不完全统计,仅过去两日,就有11只城投债发布了提前兑付本息的公告。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还剩5094亿元。(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