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在器官捐献获取手术前,医护人员向捐献者鞠躬。当日,西藏自治区首例器官捐献获取手术在山南市人民医院成功实施。这是西藏首例器官捐献,也标志着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均已开展过器官捐献。移植手术将随后在安徽省、云南省分别开展。
新华社拉萨8月22日电 西藏自治区首例器官捐献获取手术22日在山南市人民医院成功实施。这是西藏首例器官捐献,也标志着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均已开展过器官捐献。移植手术将随后在安徽省、云南省分别开展。
据了解,捐献者李洪彦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在西藏工作的一名路桥工人,8月13日突发脑出血被送至山南市人民医院,后转入ICU治疗,但病情危重一直没有好转。医院初步判断,病人救治希望渺茫。
8月22日,在器官捐献获取手术结束后,工作人员提着专用的器官转运箱离开山南市人民医院。 新华社记者 王沁鸥/摄
李洪彦家属随后主动表达了进行器官捐赠的意愿。因西藏自治区目前尚未设立器官获取组织(OPO),山南市人民医院遂向援助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提出技术支援请求,安徽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启动捐献程序,经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批准,安徽省向西藏派出专家工作组,对患者进行脑损伤判定后确认其处于脑死亡状态,已无救治可能。患者家属于21日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22日上午,在安徽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以及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共同见证下,来自安徽和云南省的专家完成了器官获取手术。
经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分配与共享系统(CORTS)分配,截至记者发稿时,李洪彦捐献的器官正在通过航空方式转运,分别将运至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有5名患者获捐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