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新三板公司三鑫隆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木成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经查,2018年7月5日,张木成减持三鑫隆股份,交易完成后,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股比例从36.39%变动为28.73%,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5%、3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张木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表示,股东减持流通股属于个人自愿转让行为,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组织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