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新三板公司翔宇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26日收到了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为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决定书,2018年3月23日,子公司因违反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以及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莒南县环保局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3月26日,子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莒南县环保局作出罚款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已按莒南县环保局的要求缴纳罚款,并立刻采取措施完善污染防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上述处罚共支付罚金72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少,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