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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用3-5年培育100个特色小镇

2018-09-03 09:53  新华报业网

3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晒出江苏上半年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成绩单,并提出下一步规划: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体系,出台“特色小镇”发展指导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4月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明确每项工程的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并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和政策举措。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陆留生通报了上半年十项工程推进情况,粮食全程机械化率近八成,农民可支配收入增8.9%……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开局良好。

谈及“特色小镇”,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汤明海表示,目前已经发布了两批56个省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名单。争取用3-5年时间,培育1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文明优美、多种功能叠加、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特色小镇的重点核心就是产业特色小镇。我们不允许各地以建特色小镇名义来搞房地产,这个我们一贯是明确的。”他透露,正在研究出台关于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特色小镇发展路径,比如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成为特色小镇的建设主体。

省农委副主任蔡恒表示,江苏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培育了一大批有地域特征、文化底蕴的区域公用品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提出到2022年,全省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30个、年销售额超五千万元的企业产品品牌300个。”蔡恒说,下一步措施主要有:一是培育品牌,引导品牌主体申请商标注册,争创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在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上,将在优良食味稻米上率先启动,着力打造苏标大米。二是宣传品牌,利用好中国农交会、中国茶博会等重点展会,扩大“苏”字号品牌的影响力。三是扶持品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一批省级或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培强壮大,有重点地给予奖补政策;四是提升品牌。挖掘农业品牌文化内涵,加大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等品牌保护和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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