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见

专家呼吁建立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

2018-09-03 08:22  中国证券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9月2日在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表示,应建立“五位一体”的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并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安排,对专项整治中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较好成效的规则要求和机制安排予以制度化、长效化。中国银保监会国际部负责人范文仲强调,非金融企业做金融业务要有比较好的准入规则。

 李东荣表示,“五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是指严格法律约束、强化行政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做好机构内控和深化社会监督。其中,在强化行政监管方面,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地方监管的统筹协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推动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协同发力,形成对金融科技风险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和借鉴科技、监管沙盒等新手段、新模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改进金融科技监管的流程和能力。 

 范文仲强调,未来不是所有的机构企业都要办金融,金融一定要有比较好的准入规则。“非金融企业做金融(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审慎,国家要有管理。光在技术上单点突进把它做到极致是不行的,一定要把控金融风险。”同时,金融机构要树立正确的金融价值观,对一些基础核心的社会经济资源,不能仅树立私利的目标,不允许社会上存在数据“黑箱”,金融基础设施要有公益的目标,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在这方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陈莹莹)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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