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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运将获拆迁补偿及奖励2000万元

2018-09-04 08:10  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阮晓琴

宁波公运9月3日披露,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司位于宁波市曙光路 42-5号及42号4号5 号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

公司于2018 年8 月30日与房屋征收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东胜街道拆迁办公室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根据评估金额,公司上述房地产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1919.62万元。如能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移交房屋并经验收确认后,公司可获得签约搬迁奖励费合计82.39万元。

公司称,上述被征收房地产长期处于对外出租状态,此次被征收将盘活公司现有房地产资源,同时相应减少公司的房地产租赁收益,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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