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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化工大股东再启混改 增资扩股引进战投

2018-09-06 09:11  证券时报   崔晓丽

鲁北化工(600727)9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下称“鲁北集团”)计划再次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是该集团在引进了杭州锦江集团之后的第二次混改。

征集战略投资者

此次混改将在现有股权架构的基础上,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比例约为20%,增资金额不低于3.39亿元,新进股东将成为鲁北集团的第三大股东。9月5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了鲁北集团的增资扩股项目公告,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

鲁北集团介绍,引进新股东将对原有股东所持股权进行同比例稀释,增资完成后,鲁北集团注册资本金由13.57亿元变为16.96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鲁北高新区持股44.4%,锦江集团持股35.6%,新股东持股20%,鲁北高新区仍为鲁北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但由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鲁北集团、鲁北化工管理层不参与此次混改。

截至目前,作为鲁北化工的控股股东,鲁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56%的股权。

对于新进股东的条件,鲁北集团表示,新进战略投资者须具有整合、发展、延伸鲁北集团现有产业链的能力,符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的需求;在化工或新能源领域能够与鲁北集团形成互补及较强的协同性,且能为鲁北集团带来产业提升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此次混改的方式,滨州市无棣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吴兴本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增资扩股是增量转让,而不是存量转让,现有的国有资产没有发生转移,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利益方都不参与,不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鲁北化工董秘张金增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这次混改是上市公司集团层面的混改,对上市公司来讲,主要影响是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果征集到的新股东与锦江集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将导致鲁北化工实际控制人变更;如果新股东与原股东锦江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鲁北化工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更。”

第二次启动混改

据悉,鲁北集团自2018年3月底开始筹划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目前,该混改事项已完成方案制定、资产审计评估、内部审议、主管部门批复等有关工作,并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潜在战略投资者。

鲁北集团第一次混改始于2016年3月,也是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通过公开征集引入了战略投资者锦江集团。当时,锦江集团斥资6.04亿元,拿到了鲁北集团44.5%的股份。

锦江集团进入鲁北集团后,对该集团的产业进行了优化。2016年9月锦江集团对鲁北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的铝业生产装置进行了托管,托管后的海生生物生产经营情况持续向好;2016年11月,锦江集团对鲁北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3.51亿元,持有金海钛业34%的股份,2017年4月完成增资工作。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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