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1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价结果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根据评价结果,将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将会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于突出问题,将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