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正在联合推动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社保费率是否会下降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接近税务总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改革之后,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负担会逐步合理下降。因“社保转税”后,征收效率会提高,把以前没征到位的费用征上来,才能为整体降低费率争取更大空间,广东省江门市就是现成的例子,“社保转税”后其费率已从17%逐步降低到了13%。
多地税务参与社保征收
社会保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尤其是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大趋势下,统一征收主体、提高征收效率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各地人口结构不一样,各地抚养比差异较大。抚养比最高的广东是1比9.2,即1个老人由9.2个人来供养,最低的黑龙江是1比1.3。
从全国来看,我国养老金整体仍处于平稳发展之中,总体结余规模在累年递增,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结余近4400亿元,累计结余达到4.14万亿元,可支付月数为17.4个月。由此可见,解决各地养老金均衡问题,全国统筹已是势在必行。
如何提高统筹之后的征收效率,实际上很多地方已有探索。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已占到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
2017年,国务院委托中国社科院成立专家组,对我国社保费征缴体制进行综合评估。专家组的主要结论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能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
今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18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了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以及划转交接的主要时间节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南、西藏、陕西、大连等14个省区市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广东、广西、青岛等6省区市印发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意见和征管交接方案。其他省市也正在抓紧筹备之中。
据悉,为推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几个月来,税务总局等五部门主要做好了“五个联合”工作,包括:联合制发文件,联合开展培训,联合组织调研,联合搭建平台,联合动员部署。下一步,五部门将联合争取地方支持,推动省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联合组织做好征管业务交接和改革风险防控;联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联合开展检查督导验收。确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