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证券拟让出绝对控股地位,转让旗下合资券商2%股权。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外资可由参转控。此后,陆续有外资机构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外资可控股合资券商是中国未来整体经济更加开放的先行体现,所以“首家外资绝对控股券商”花落谁家也颇具意义。
昨日,华鑫股份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以下简称,摩根华鑫)2%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经国资备案为准)。
目前,华鑫证券持有摩根华鑫51%的股权,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亚洲)的持股比例为49%。如果股权转让成功,华鑫证券将失去对摩根华鑫的绝对控股地位。而如果最终接盘方是摩根士丹利亚洲,摩根华鑫将有望和此前向证监会提出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的瑞银证券争夺“首家外资绝对控股券商”的名号。
对此,华鑫证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时间点比较敏感,公司不便发表评论,一切以公告为准。
华鑫证券拟转让摩根华鑫2%股权
华鑫股份昨日公告表示,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华鑫2%的股权。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摩根华鑫只有两位股东,华鑫证券持有其51%的股份,摩根士丹利亚洲持有其49%的股份。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是第三方购得摩根华鑫2%的股权,华鑫证券的持股比例将与摩根士丹利亚洲的持股比例持平,失去对摩根华鑫的绝对控股地位。而如果最终是摩根士丹利亚洲购得摩根华鑫上述2%的股权,其持股比例将上升至51%,成为控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初,瑞士银行向证监会提出变更瑞银证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并获受理。根据当时的公告,变更完成后,瑞士银行对瑞银证券的持股比例将从24.99%提高到51%,成为实际控股地位股东。因此,瑞士银行有望成为首家实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国投资者。
然而,瑞银证券官网和天眼查等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均显示,瑞银证券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还没有最终完成,瑞士银行对瑞银证券的持股比例目前仍为24.99%。这意味着摩根华鑫有望和瑞银证券争夺“首家外资绝对控股券商”的名号。
昨日,华鑫证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时间点比较敏感,公司不便发表评论,一切以公告为准。
不过,从去年的一则股权转让公告来看,摩根士丹利亚洲对增持摩根华鑫的态度比较积极。资料显示,摩根华鑫设立于2011年6月份,华鑫证券最开始是出资6.8亿元取得摩根华鑫66.67%的股权。华鑫证券于2017年9月12日公告称,已将所持有摩根华鑫15.67%股权转让给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转让价人民币2.36亿元。
而从今年前8个月的经营数据来看,摩根华鑫的业绩并不乐观。资料显示,摩根华鑫今年前8个月的累计净利润为-6627.58万元,2017年累计净利润为-6948.65万元。
合资券商传统业务不占优势
今年3月份,证监会修订《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券商,而不只是参股;二是逐步放开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不再局限于如投行等单一业务牌照。
经过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期,4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外资可由参股转控股。与此同时还宣布,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该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对此,有分析指出,外资控股国内合资证券公司,中长期利好证券市场,外国投资者一般具有丰富的风控经验、厚实的资本实力、先进的产品开发经验等,可以为其他证券机构提供借鉴。尤其是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可以对券商机构新兴业务探索开展提供有效支持。
但是,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也必然会加速市场分化,抢夺市场份额,加剧市场竞争,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中小型券商。但外国投资者要想快速实现在境内开展证券业务,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参股或者控股一家券商机构,届时,针对中小型券商的参股或并购也可能会出现。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合资证券公司有13家。其中,与合资证券公司相关的A股上市公司包括华鑫股份、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和山西证券等,与外资合资成立的证券公司分别为摩根华鑫、东方花旗、瑞信方正和中德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