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9月18日消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近日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根据说明,负面清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适用于广东省各类企业。负面清单按照主体功能区分类,分为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生态发展区三类和禁止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在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准入等产业政策的同时,须执行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均为允许准入,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