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

东方证券获准新设15家证券营业部

2018-09-18 07:47  证券日报网   刘会玲

近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8]73号)。

据了解,公司获准在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宜兴市、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潍坊市、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长沙市、湖北省武汉市、安徽省蚌埠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西省九江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均为B型。

前述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表示,将根据批复精神,依法依规为新设证券营业部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按监管要求实施证券营业部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


责任编辑:梁肖廷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