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饱受大股东数十亿元巨额占款争议的*ST凯迪,9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申辩意见复核结果告知书》,证监局一方面证实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款项一事,而且要求公司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于湖北证监局的要求,*ST凯迪却表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证监局“坐实”2亿占款
9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以题为《*ST凯迪实控人及关联方巨额占款调查:董事长陈义龙签字承认占用资金至少35亿》《*ST凯迪不用付的交易对价却付了近2亿占款不翼而飞》两篇稿件,独家报道关于*ST凯迪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款的现象。而近日,湖北证监局一纸责令*ST凯迪改正措施的决定,印证了当时的报道。
9月19日晚间,*ST凯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向湖北证监局回复《关于<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的申诉函》(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申诉函)就事先告知书中所涉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和申诉。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申辩意见复核结果告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18]78号),湖北证监局对公司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正式出具了《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原文所示,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的交易标的中存在部分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情况,阳光凯迪和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承诺,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两年内解决上述资产瑕疵问题,超期未解决,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支付瑕疵资产交易对价。经查,*ST凯迪累计向阳光凯迪超额支付交易对价98.94万元,累计向中盈长江超额支付交易对价1.99亿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毫无疑问,此次证监局证实了《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点出大股东这笔欲“抹掉”的2亿元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