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期盼已久的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已经和保险公司见过第一面了。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各财险公司下发了新能源汽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专门针对新能源车电池的风险进行了条款设计;二是新能源车险的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三是明确了新能源车的保险金额,解决了以前长时间存在的争议。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在新能源车险条款正式发布时,中保协将同时发布基准费率,而后者才是关系到新能源车险定价的关键因素,也是目前业界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三大亮点引关注
对于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其更加有针对性、更符合新能源车的特点。其中,三大亮点被业界人士提及较多。
亮点之一是专门针对新能源车电池的风险进行了条款设计。《证券日报》记者看到,新能源汽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分为两个版本,一个是车电一体版,另一个是车电分离版。前者可承保被保险新能源汽车(含动力电池系统)的直接损失,后者可承保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不含动力电池系统)的直接损失。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更有针对性了,增加了跟电池、电有关的保险责任,更符合保险标的的特征。”某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
同时,针对新能源车特有的风险,上述示范条款还设计了附加意外漏电责任险等附加险种,保障的风险更有针对性。
不过,对于电池风险,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的示范条款对汽车电池的保障和车辆主机厂对电池的保障有一些重合之处。一般主机厂对电池提供5年/10万公里的质保承诺,但在车辆发生事故后电池功能受损由谁担责尚不明确。该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如果电池被撞毁了,车损险可以赔付,但如果电池没有撞毁只有功能受损,应该由谁担责存在争议,这一问题在新能源车险条款中也尚未看到明确答案,如何界定电池功能受损的原因需要借助其他技术手段。
亮点之二在于新能源车险的保障范围更加全面。首先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普通车辆保险的免责范围,而在新能源车险中,主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了涉水和水淹的情况;同时,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导致的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和费用,也在传统车险的免责范围,而新能源车险明确了包含在保险责任之内。
《证券日报》记者对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及新能源汽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发现,前者的保险责任共有7条,后者共有12条,包括前者没有的盗抢,外部电网、电力系统故障,通信网络信号缺失,病毒、非法入侵或其他网络攻击等情形造成的车辆损失。
“这些保障责任不仅范围更宽,而且很有针对性,对消费者有很重要的意。”上述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亮点之三在于明确了新能源车的保险金额。上述新能源车险条款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补贴和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而在此前,各保险公司确定保额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险企按补贴前的价格承保,但按照补贴后的价格赔付,导致消费者常有“高保低赔”的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