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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重组批文到期失效 标的公司增值率高达347.67%

2018-09-30 08:25  证券日报网   刘会玲

9月28日上海贝岭发布公告称,证监会于2017年9月28日核准上海贝岭向亓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目前,上海贝岭并未实施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上述批复自动失效。

根据此前上海贝岭发布的重组报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亓蓉等10名股东持有的锐能微100%股权,作价5.9亿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40%股权以现金支付,募资总额不超过2.45亿元——2.36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0.09亿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其余60%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应发行股份25801741股,价格为13.72元/股。

资料显示,标的公司锐能微主营业务为智能电表计量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分为计量类产品及处理器类产品两大类。

2015年至2017年1-5月,标的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0.24亿元、0.30亿元和0.11亿元。政府补助占比分别为33.97%、31.76%和24.49%,年均政府补助已占据了利润总额的30%。

此外,锐能微报表归属于所有者净资产为1.40亿元。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亿元,较经审计净资产增值4.89亿元,增值率高达347.67%。

对于上述交易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问题,上海贝岭方面表示,主要是因为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综合考虑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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