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9月份保险从业人员累计被罚449万元 14位高管被重罚

2018-10-11 07:43  证券日报   苏向杲

“一朝被罚,一年白干”。

除对保险机构处罚之外,今年9月份,银保监会持续处罚保险从业者。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9月份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及个人合计处罚2028万元。其中,对个人的处罚达449万元,占比22%。

引人注意的,被罚从业者中,有两位险企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还有14位险企高管被处罚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从对个人最高罚金来看,福建保监局对某财险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的副总经理开出了13.8万元大额罚单。

撤职险企高管5年内无法重新任职

实际上,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开出的处罚函,多数为险企及相关负责人同时受罚,极少为单处罚机构而不处罚相关责任人。

比如,安徽保监局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的〔2018〕13号处罚决定显示,某险企安徽分公司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列费用等行为,安徽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重罚5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接受银邮代理渠道新业务3个月。

相关负责人方面,安徽保监局认为,上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某分管银保业务,对上述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总经理阎某知晓并同意公司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财务部经理梅某参与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对该违法行为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安徽保监局决定撤销李某高管任职资格,对阎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梅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

另一位险企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也与编制虚假资料有关。9月17日,山东保监局的处罚函显示,2018年1月份-5月份,某保险中介将某财产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编制为保险代理业务。稍前的2017年10月份-2018年5月份,在合作商务公司未向其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情况下,该保险中介以“市场推广费”名义列支费用。

山东保监局认为,时任该保险中介主要负责人韩某是对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决定对该保险中介山东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韩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此前,原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显示,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银保监会将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也就是说,上述险企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后,5年内无法取得新的高管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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