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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称信息披露合规 无隐瞒事项

2018-10-16 2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宋维东

紫鑫药业(002118)10月16日晚发布公告,对深交所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公司表示,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此前有媒体通过挖掘紫鑫药业披露的人参销售前5名客户的详细信息,认为上市公司可能隐瞒关联交易。紫鑫药业在回复函中表示,其与敦化市华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关系并在2014年存在一笔合规的关联交易,同时表示该笔交易已得到及时披露,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笔交易发生原因为公司2011年购买的野山参虽属于拍卖级别名贵货品,但年度审计会计师连续三年对其因认定的恰当性被出具保留意见,为解决这一问题,控股股东自愿承接该笔存货,并在“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笔货款已全额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于剩余几家被质疑存在关联关系的下游公司,紫鑫药业详细举证说明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对交易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披露。

对于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及可能存在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紫鑫药业表示,子公司紫鑫初元营业收入较之前增长较快,主要是人参提取物、模压红参及金参系列产品销售大幅增长所致,同时通过对2016年底、2017年底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及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自查,以及对与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核对,结果表明并无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对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问题,紫鑫药业表示,公司基于对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人参行业发展政策以及人参行业总体环境的合理判断,对人参存货进行战略性储备。公司对于人参存货均按人参GAP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对人参库存进行盘点,制定盘点计划,人参存货的数量账实相符。公司对人参制品统一进行减值测试,以吉林省金融办公室价格表中的价格、公司最近销售人参的售价确定未来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相关税费后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与存货的账面成本进行比较,经测算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此外,紫鑫药业还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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