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上昨日公布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起ETF操纵案作出处罚,涉及5家机构和7名个人。
其中,“东海恒信操纵上证180ETF”案件,证监会曾经在三年前进行过通报,被称为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处罚书显示,经证监会查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期间,东海恒信控制12个账户组操纵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180ETF,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份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1.35亿元。
证监会对东海恒信“没一罚一”,合计罚没2.7亿元,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和副总经理陈建国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据悉,东海恒信曾采取“超高频交易”策略,主要投资品种为ETF,主攻期现套利、量化阿尔法、程序化交易等。
同时公布的第二起ETF操纵罚单开给了济南华尔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书显示,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期间,华尔泰富在其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100ETF交易,变相进行100ETF与相应成份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2063.43万元。证监会对该公司做出罚没4100万元的处罚,并对实控人和总经理进行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另外两起操纵ETF案件,相关机构均被处罚100万罚款,三名个人被处罚30万元。
由于ETF可以变相T+0交易,相关案件的成交金额都很高。据统计,上述四起ETF操纵案件中,证监会认定的股票和ETF操纵交易金额合计超过3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