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24日独家获悉,针对存量券商大集合产品的整改方案已经清晰。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监管机构已经制定了券商大集合产品参照公募基金改造的办法,并有望在近期发布。
2013年3月底,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其中明确6月1日后,大集合产品将不再允许新设,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参照公募基金改造的办法,为存续的券商大集合产品指明了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目前所有的存续大集合产品都会选择参照公募基金改造,不排除一些产品会选择清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