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称“野村控股”)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投公司”),及其它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大和证券集团、三菱日联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以及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以下称“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成立日中产业合作基金(以下称“基金”)战略合作关系的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
野村控股表示,成立基金的目的是向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企业投资,同时向中国的企业及第三方国家的企业投资,进一步深化日中贸易及投资合作。备忘录确定由野村控股、中投公司与其它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一家负责运营基金的公司(以下称“基金运营公司”),同时探讨设立基金的基本原则及其它相关事项。
基金运营公司与基金的成立将基于商定的最终协议内容,以及包括日本和中国在内的相关各国政府部门与协议各方涉及的监管机构的批准等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