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皇台(000995)10月2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威西街支行设立的基本银行账户于10月19日被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
由于公司、日新公司及卢鸿毅(被执行人)未按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经兰州银行武威分行申请执行,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公司、日新公司及卢鸿毅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在1600万元的限额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变卖。
对于上述逾期的银行借款本金1279.56万元,已反映在公司财务报表当中;截止到2018年9月末,公司对逾期借款本金共计提利息费用381.26万元,其中:2016年年末计提72.96万元,2017年年末计提178.74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计提129.56万元。根据本次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公司应计提预计负债28.02万元,公司已在2016年年末计提预计负债。因此,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为8.04万元。
日新公司主要从事公司白酒、葡萄酒产品的销售。目前承担着公司主要的销售业务,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了不便。
对此,*ST皇台表示,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解除冻结事宜。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全资子公司日新公司基本账户,之前由于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已于10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出现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叠加的情形。在上述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