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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冻结

2018-10-29 11: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董添

华昌达10月29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部分股份冻结的通知,冻结股份数为720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58.8%,冻结申请人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人为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为,石河子德梅柯在国联证券的一笔股权质押逾期,国联证券向法院提出司法保全冻结。

公告显示,公司在编写第三季度报告时查询发现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有一笔7200万股股份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情况,公司随即向该股东进行情况核实,该股东确认从未收到任何法院文件及冻结信息文件,对该笔冻结情况不清楚。直至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上传第三季度报告后,石河子德梅柯进行电话查询后确认该情况基本属实,但尚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石河子德梅柯通知公司进行公告。

截至公告日,石河子德梅柯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2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4%,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为72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8.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3%。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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