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光控股”)30日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新光控股CP002,债券代码:041775005)应于2018年10月27日(该日为周六,顺延至10月29日)兑付本息。截至2018年10月29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将“17新光控股CP002”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17新光控股CP002”债券期限365天,发行总额10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068,000,000元,主体评级C,债项评级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