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6日在浙江召开全国城商行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暨现场推进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城商行应当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潘功胜对城商行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第二,要在信贷资源安排、授信审批权限设置、绩效考核政策上完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制度安排;第三,要善于运用科技和信息技术,紧跟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抵押担保、期限设置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潘功胜指出,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主体,城商行是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多数城商行从成立之初就以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市场竞争中有先发优势。城商行应当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战略需要,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会议期间,人民银行还与在浙各类商业银行的部分县级分支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座谈,深入调研交流基层商业银行传导落地的梗阻问题,研究如何改进商业银行内部传导,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并对银行基层行反映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发挥、金融机构错位竞争等困难和建议进行了回应。30家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