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明确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引发各方关注。
监管人士日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一二五”为方向性指标,重点在于对授信政策全面重检,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规定、条款进行修订或废止,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监管部门仍鼓励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推动银行资产结构优化。
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从长期来看,优化信贷结构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化、服务好有发展前景民企,对银行健康持续发展是有利的。纾解民企困境,一是要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既要保护民企利益,也要严惩违约失信、过度融资等行为;二是还需要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
“一二五”并非考核指标
“一二五”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企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企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监管层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首先,“一二五”目标,其分母是银行业新增的公司类贷款项下,而非全部贷款,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其次,“一二五”并非是对每家银行的硬性考核指标,监管部门也不会对单家银行提出具体指标。比如,在提出“一二五”目标前,泰隆银行、台州银行等银行民企客户占比就在90%以上。这与它们所在地区和定位是有关的,监管部门不可能要求所有银行都保持同样“节奏”。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看来,“一二五”强调的是对增量信贷进行一些结构调整和优化,把原来投向国企或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资金适度释放,将原来被僵尸企业或不良资产占用的信贷资源重新释放给民企,由此也实现了资源从低效向高效的转化。为确保加大对民企支持力度,当前已有一整套政策支持体系,并且在逐步做实。从银监层面,如果达标,会对银行有一些监管上的激励,将降低其监管成本或扩大其业务收入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银行成本。央行层面为支持民企增加了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也会降低银行资金成本;中期借贷便利没有市场风险,因此在融资层面上也降低了银行风险。
曾刚表示,当前民企从银行获得的信贷与其对经济的贡献程度是不匹配的,银行信贷结构若不随之调整,有效信贷需求会越来越不够,可能出现长期的资产荒,这是银行可能会面临的一个发展瓶颈。因此,服务好民企,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能够存活下去,从长期来讲也降低了银行风险。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一二五”目标属于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且不会“一刀切”,重点在于为民企创造公平、公正的信贷环境。通过对商业银行贷款投向的指导,为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企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有助于缓解民企融资难问题,促进实体经济信用环境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