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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实控人未变 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2018-11-14 18: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段芳媛

拓维信息(002261)11月14日下午发布公告,对深交所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复公告表示,公司股东李新宇与宋鹰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公司实控人仍为李新宇,且公司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公告显示,李新宇与宋鹰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2亿股、1.52亿股,占比分别为18.36%、13.77%。李新宇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掌握公司实际控制权。此外,李新宇提名了公司董事会中半数以上成员,能够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具有较强影响力,因此公司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据公告,李新宇与宋鹰为拓维信息联合创始人,分别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公司股改至IPO前,由于公司第三大股东电广传媒的持股比例与李新宇及宋鹰相接近,为明确李新宇的实际控制地位,2006年9月30日李新宇与宋鹰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约》。

《协议》约定,宋鹰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按照李新宇的意见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同时,双方约定在公司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前及上市三年内均遵守在此协议中作出的承诺。

由于公司上市三年后,李新宇与宋鹰未再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且鉴于电广传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现基于双方各自发展需要,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另外,公告针对解除协议对公司有何影响的问题作出了答复,表示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也无实质性影响。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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