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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发行提速 民企发债回暖 机构抢滩万亿级大市场

2018-11-14 07:48  中国证券报   王辉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简称“CRM”)正在逐步改善信用债市场。据兴证资管统计,截至11月13日,今年10月份以来已完成10单CRMW(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一种),涉及债务主体9家。在此帮助下,公司债发行逐步回暖,AA+/AA评级的公司发行占比略微回升,发行利率也有所下降。市场信心有所恢复。

与此同时,CRMW、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等改变了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预期。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各家机构积极争取发行CRMW等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以便在这个预计达数万亿的潜在市场谋求一席之地;另一方面,这些信用衍生品将丰富各家机构的投资策略,为它们带来更多的盈利可能。

助力民企发债回暖

业内人士表示,上述10单CRMW,从地域分布看主要以浙江省民企为主,行业涉及建材、石化、电气设备等制造业。根据公开信息,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已经或正准备发行的信用风险缓释或保护工具的相关民企包括红狮集团、荣盛集团、红豆集团、德力西集团、富邦集团等。

以国泰君安开展的全市场首单信用保护工具为案例,国泰君安固定收益证券部董事总经理、结构金融业务主管王焕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为浙江省民营企业红狮集团提供了“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综合金融解决方案,采用该方案后,项目提前了4个工作日进行簿记,并有效管控了发行成本,最终发行利率为5.5%,处于发行区间下限。本次交易安排对发行人和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行为。

上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密集发行极大缓解了市场对于公司债的投资压力,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显著回暖。10月的最后一周,公司债当周发行713.71亿元,成为近期周发行量的一个小高点。

一些AA+以下的民营企业债也得到了发行机会。10月26日,上市公司科伦药业公告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证监会核准,其第二期债券“18科伦02”成功发行,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规模10亿元,期限2+2+1,票面利率为5.45%。相比之下,该公司于上半年3月28日公告的第一期债券,期限为2年,规模4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84%。

“我们认为近期信用宽松和货币宽松的环境已经形成,且现在政策对民企比较呵护,类似的债券已经具备了投资机会。”一位投资了“18科伦02”的机构投资者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一位券商固定收益业务人士认为,CRMW相当于金融机构给民企信用债进行担保,此类债券的发行目前受到市场欢迎。CRMW其实是一个很好的辅助融资工具,CRMW配合债券一级发行降低了发行成本,有效地缓解了这些发债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帮助风险相对较高、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从而扩大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及融资规模。

“从债券投资组合角度,新增债券由于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为民企债券增信,银行投资信用债的风控更加容易通过,更多的投资经理敢投信用债。”该人士表示。

东方金诚首席债券分析师苏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购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相当于给所持债券上了一份违约保险。随着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这有助于修复投资机构的避险情绪,恢复乃至提升市场对低等级债券的信心,缓解前期‘紧信用’给部分企业带来的融资压力。”

王焕舟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在相关企业债券发行时,提供针对该企业的信用保护工具,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发行,改善融资效率。这显然是通过市场化方式缓解融资难问题的有益探索。

苏莉指出,长期来看,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逐步放量,将有助于提升债券的流动性及进一步完善其风险定价机制。

丰富机构交易机会

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具有较为广泛的投资者基础,在一些创设机构此前的市场调研中,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投资者均表示了参与此类产品的意愿。比如,商业银行希望通过信用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和资本缓释,或达到授信释放的效果;公募基金则较为看重通过信用保护工具进行信用风险对冲,例如投资池内包含市场预期较为悲观的债券时,则可以通过信用保护工具提前对冲相关风险,防止出现损失,甚至导致大规模赎回等情况的发生。

此外,还有某些研究能力较强,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私募证券基金对卖出信用保护工具有一定兴趣。这类投资者有较为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用衍生品市场参与主体多样性构成有益补充。

“理论上来说,信用风险缓释等工具确实会丰富机构的投资策略。信用风险缓释等工具可以实现对信用风险的独立定价及缓释,因此其对授信额度不足的商业银行、偿付能力压力较大的保险公司、需要对冲信用风险的广义基金等投资人均具有投资价值。”苏莉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兴证资管固收投资团队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CRMW的发行对投资机会有两方面影响:一是直接投资CRMW的民企债券,这为普通民企债券提供信用缓释;二是采用现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策略,实际上是将企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政府信用,寻找不同信用主体之间的利差机会。

“信用保护工具的运用,对信用债投资方式会形成有益补充,但目前的参考债务相关主体评级以AA+为主,较低评级信用债的投资机会需要关注后续CRMW等产品的发行配合情况。”兴证资管固收投资团队表示。

不过,苏莉认为,目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发行规模很小,对投资者的策略影响相对有限。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迄今为止仅发行了26单,总额31.05亿元,短期内大规模放量的可能性不大,且相关的定价及交易规则仍在不断完善中,对机构资本释放及风险缓释的作用目前仍然较小。

机构积极卡位

“2017年,中国的非金融企业类贷款市场规模约80多万亿元,中国债券市场规模近80万亿元,两者合计160万亿,庞大的现货市场显然需要相关的衍生工具提供风险管理和对冲需求。同时,中国的投资者多样性在逐步增多,从资产规模来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含非法人产品等)已占据40%的规模,需求的多样化逐步体现,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这个市场。”一位券商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未来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事实上,多位业内投资者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随着中国信用衍生品市场逐步发展成熟,市场规模达到数万亿以上的规模轻而易举,这也意味着已经抢占先机的机构有着非常大的优势。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数据,国内目前只有41家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39家信用联结票据创设机构、47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

“我们希望通过积极参与首批信用保护工具创新业务,奠定证券行业在信用衍生产品发展中的历史地位。”一家参与了首批交易所信用风险保护工具落地的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坦承。

创设这类产品,也需要券商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做好自营与承销部门的联动。

从首批交易所信用风险保护工具的情况来看,尝鲜者都是具备多年信用衍生品经验的大型综合券商。以中信证券为例,其2011年起参与了第一批风险缓释凭证,2016年成为银行间首批信用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对于此次推出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公司业务人士直言:“需要睁大眼睛避免信用上的重大损失。”

王焕舟表示,券商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对于券商自身的产品研究、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协议搭建、系统建设、客户储备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泰君安信用衍生品业务已筹备了近3年,根据在境内开展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经验,他总结了两句话:“没有合规和法务,生意做不了;没有风控和系统,生意做不大。”衍生品业务要高度重视合规建设,深入了解监管规则。更重要的是做好风控和IT系统建设,业务才有可能实现较大的发展。

不过,目前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国内发展还具有一定困难。

“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只有使用内评法的银行才能使用合格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资本缓释,而目前能使用内评法的银行相对不多。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监管办法则没有明确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资本缓释要求。”华东某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这一定程度上成为券商参与信用风险保护工具的障碍,建议借鉴巴塞尔协议对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相关认定和资本缓释的相关条款完善相关监管办法。

此外,目前监管政策明确,报表中,“买入信用保护工具投资规模按照账面价值计算,卖出信用保护工具投资规模按照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100%计算”,同时按照投资规模的20%计提风险资本准备。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信用保护工具的标的债券主体信用状况之间差异较大,按照统一方式计算规模不能准确反映风险。参考巴塞尔协议标准法下对信用保护工具市场风险资本准备的计量方式,建议将信用保护工具按对应标的债券计入风险资本准备。同时,针对不同对冲类型,按照不同标准计提风险资本准备。

可喜的是,随着交易所市场加入以及市场理念升级等因素推动,机构普遍对这一市场发展保持乐观态度。“我们对中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未来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上述华东某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需要一段长期的培育过程。况且,渐进和逐步发展也有利于这个产品能够更加稳健的发展,避免投机炒作。”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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