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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药机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

2018-11-14 08:16  证券时报

千山药机11月13日晚公告称,公司两名涉及与熊斐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一致行动人刘祥华、邓铁山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司法划转了两人持有的共计421.27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

其中,刘祥华被司法划转了179.24万股,邓铁山被司法划转了242.03万股。上述司法划转后,刘祥华持有千山药机股份4980.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8%;邓铁山持有千山药机股份943.5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

上述司法划转前,千山药机实控人刘祥华等8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5%。司法划转后,实际控制人刘祥华等8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9%。

公告显示,此次刘祥华、邓铁山被司法划转股票未导致千山药机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据千山药机10月30日公告,公司一致行动人之一彭勋德因与孙仁林借贷纠纷一案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划转了其持有的股票。其中,司法转出千山药机股票220.96万股。《执行裁定书》显示,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彭勋德、郑炜、千山药机的银行存款2641.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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