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桥头堡”,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正在向纵深方向全面升级。《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自由贸易试验区接下来将在促进外资落地的保障制度建设上发力,从“准入”到“准营”的“任督二脉”有望加速打通。目前更多的实施细则正在探索制定中,在“放管服”上着力加强“前端开放,后端监管”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改革,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之初推出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改革措施,迈出了与国际通行投资规则接轨的重要一步。五年来,该清单已经缩减近八成,特别管理措施已由最初的190条减至2018版的45条,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金融、制造、教育、医疗等大部分重点领域都已突破门槛限制。
“自贸区建立五年以来转变最大的是国家开放理念的构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人心。开放的效果已经很明显,接下来的开放关键在于具体落实开放措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不同区域的自贸区,根据自身定位特点有不同的制度创新需要。
但从整体来讲,未来的改革重点都将瞄准赋予自贸区更多的自主权,加快配套性保障制度的建设,保障负面清单带来的开放效果能够在纵深上得到体现。
“我国负面清单缩减速度非常快,力度也很大,未来会有所调整,但是调整空间不是很大。”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聂平香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下一步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将是规则制定和开放领域落实。
聂平香说,“我们要看到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有很多矛盾没有解决,尤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突破隐形‘天花板’、保障负面清单放开领域的全面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度调研的商务部研究院专家表示,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是,很多开放领域涉及行业主管部门,但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够细化,未能及时根据开放需要做出相应调整,自贸区在向主管部门申请政策时会存在矛盾、冲突。例如,有自贸区反映,增值电信业务在全部自贸试验区内同步开放,外资企业渴盼已久,但截至目前还缺乏落地实施细则。这反映出改革赋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致使很多政策落地效果不理想,也就出现了后期一些“大门敞开,小门不开”的现象。
“这些都是我们在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是改革渐进过程的体现。”聂平香表示,未来还是要通过赋予自贸区更多的改革开放自主权,打通改革碎片化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小门不开”的问题。另外,还要给予一些容错机制,让自贸区有先行先试的积极性。
近日召开的自贸区建设五周年座谈会也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
这在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中也已经有所体现。方案指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赋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海南自贸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正在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推进。据记者了解,海南起草了《海南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40条》,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期发布。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发布会上,海南省副省长沈丹阳也透露,海南将从两个方面着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一方面要花大力气研究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内容,进行制度创新;另一方面,就是把这些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确保市场在经济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奉行宽进严管的理念,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活动,主动高效担负企业监管职责。
“目前改善营商环境的核心问题已经从‘准入’转到‘准营’。”聂平香认为,我国目前“准入”门槛已经基本放开了,但是要真正破除外商投资的障碍,还在于塑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以健全的制度保证政策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同时,还要在“放”上做减法,真正把权力放下去,让自贸区拥有更多自主权;在“管”上做加法,推进“前端开放,后端监管”制度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上则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营造便利化环境。
“加快完善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是我国自贸区接下来要推进的重点。”李俊也表示,我国的自贸区建设已经进入到对标国际高标准,实现更大力度、更彻底开放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各类主体完全公平竞争、开放透明,政府就要简政放权,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审批制向备案制改革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同时还要加强法制化建设,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造一个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这也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从领域的开放走向了制度保障完善的“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