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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开渠引水”放大招

2018-11-19 21: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今年以来,多部门重拳频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19日,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投向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募资管产品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这意味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扩围,从源头上为债转股落地提供了动力。

市场化债转股的推进,宏观上有助于推动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微观上降低了一些有发展前景企业的杠杆率和财务负担,在转型升级中“轻装上阵”,发展后劲显著增强。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10月以来,截至2018年一季度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规模已超1.6万亿元,其中实施落地规模超千亿,占总规模的15%左右。总体来说,目前参与的主体主要有银行子公司、地方AMC、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结构调整基金等;债转股对象的行业集中在煤炭、钢铁、交通运输、化工、船舶制造等重资产行业,企业性质以国有企业居多。无论从债转股签约规模还是债转股签约数量,国有企业均占九成。

此次五部门发布的债转股通知,对于债转股的门槛有所放开,随着参与主体扩围,有助于在投资策略、项目资源等方面产生互补效应,活跃债转股市场,解决资金筹集和退出等方面问题,加速债转股落地实施;同时,随着社会资金的加入,也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债务危机,降低企业杠杆率。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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