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轮信用扩张周期开始退潮,处于融资链条底端的民营企业,就会经历融资的“寒冬”。但这个贡献了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企业数量的群体,其重要性毋庸置疑。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能否有效执行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微观的金融机构。
光大兴陇信托党委书记、总裁闫桂军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民营经济,就是要重视多元市场主体的价值贡献,按价值贡献来对他们进行社会保障与奖励,要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光大信托将坚持“四个一致、四个不一致”的原则,围绕民营上市公司、民营龙头企业、民营中小企业、优质家族企业开展业务。
为民企雪中送炭
中国证券报:今年以来,一些民营企业暴露出了信用违约风险,并进一步导致金融机构收紧民企融资业务。在此方面,光大信托情况如何?
闫桂军:相比银行整体上以服务国有企业为主,信托公司的客户主体是民营企业。信托公司天生与民营企业融资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例如,信托公司的一大类业务叫“工商企业信托”,这类业务中绝大多数客户是民营企业,原因有二:一是国企能够拿到银行低利率的融资,二是国企融资规模大。需要强调的是,通过信托公司融资客观上是成本较高,但信托资金的定价始终是跟随市场利率变动的,即所谓“高进高出低进低出”,信托公司的资金成本是充分市场化的。此外,近些年信托公司创新业务模式开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具体到光大信托,我们公司的客户主体也是民营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公司的项目出险率在信托行业内是比较低的,这足以证明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于出险项目,光大信托都是率先承诺不抽贷、稳定企业在我们这儿的融资总量;率先承诺不起诉,同时去协调企业、政府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同解决问题。在我看来,只要企业不偏离主业,没有坑蒙拐骗,没有转移资产、藏匿资产,而是由于外部市场影响或自身探索创新性失误而导致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是可以给它雪中送炭。例如近期个别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出现风险后,我们第一时间赶过去做了深入尽职调查后,积极协调各方对其进行债务风险化解,目前来看取得良好效果。
“四个围绕”服务民企
中国证券报:光大信托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将有何举措?
闫桂军: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光大信托将坚持“四个一致、四个不一致”的原则。所谓“四个一致”是指,第一,准入标准要一致,即不因为所有制关系不同就歧视民营企业、不对民企展业。第二,支持力度要一致,即在国企与民企之间,在同样的生产经营、同样的资金需求条件下,我们以对交易对手的综合评估判断为前提进行展业。第三,风险定价要一致,即在风险定价中,不以所有制差异为主要考量因素,而是注重企业的竞争力。第四,服务标准要一致,即对于相同条件下的国企、民企,采取的服务标准要一致。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一些民企中存在着公司治理不规范、非理性扩张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展业中坚持“四个一致”原则的基础上,还秉持“四个不一致”的原则。所谓“四个不一致”,第一即管控体系不一致,在投后管理方面对于民企要更为严格、精细。第二即业务手段不一致,对于民企我们更倾向于用股债结合而不是纯贷款的方式展业,以便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从而确保融资项目安全。第三即保障机制不一致,在针对国企融资时,我们更多要求信托经理对国企的效率制定底线约束机制;对民企融资时,我们更多要求信托经理在展业时履职尽责,对存在道德风险的部分民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的风险识别机制。第四即服务体系不一致,针对民企自身资源弱的特点,我们对其进行更为有效、更为个性化的系统资源统筹。
在具体展业上,光大信托将坚持“四个围绕”。具体而言,第一是围绕民营上市公司。在此方面,我们有三方面举措,一是针对民营上市公司发债难,我们准备成立一只30亿元至50亿元的平准基金,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二是针对产业行业“马太效应”凸显的发展规律,成立并购基金,助力民营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三是和地方政府合作,成立股权质押救助基金。目前我们已经与部分省市进行接洽合作,主要围绕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民营上市公司进行救助。
第二是围绕民营龙头企业。针对优质民营龙头企业,我们根据融资方需求及风控要求,可以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等全景式服务。
第三是围绕民营中小企业。目前,这部分企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也确实存在授信难的特点。针对这部分企业,我们将从三方面展业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一是围绕着供应链开展供应链金融,二是围绕着消费开展消费金融,三是与国有大行、科研院所合作,创设民营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基金、产业基金,对民营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第四是围绕优质家族企业,提供家族信托、产业信托等服务,有效帮助家族财富实现良好代际传承,助力家族企业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