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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首次通报6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

2018-11-22 18:22  银保监会网站

监管持续加强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今日,银保监会首次发布6类常见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6类典型案例涉及汽修单位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风险、故意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欺骗投保人销售行为、保险公司业务员隐瞒重要信息代抄风险提示语、保险机构拒绝承保交强险是违规行为以及保险代理人虚假宣传“炒停”营销。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表示,有保险消费者向银保监会某派出机构投诉,反映某汽车修理厂利用投保车辆制造假赔案,并使用其身份证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为此,银保监会提示,一是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尽量减少代办理赔。二是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三是车辆理赔结案后,及时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四是如理赔记录存在异常,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应协同保险机构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针对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风险,银保监会也表示,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防范消费风险:一是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根据保险监管规定,人身保险电销渠道限于销售普通型和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二是了解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期间、退保损失等,做到心中有数,以防被误导。三是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发现误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成本费以外,退还全部保费;解除一年期(含)及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四是如遇电话销售人员误导宣传的,可向监管机构投诉。

银保监会表示,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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