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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保:积极探索“中小微”融资担保模式

2018-12-03 19:14  中国财富网   原创

11月29日,2018年中国担保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担保行业的相关机构,围绕“服务小微三农,防范金融风险”主题,就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作为论坛的主办方之一,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成立25年以来,坚持聚焦小微企业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助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中投保已经形成了九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模式:

一是与上海市合作的受托担保模式

从1996年开始,中投保即与上海市财政局进行合作,就“如何建立社会化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并联合开展了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尝试。中投保于1999年5月成立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以上海市财政出资的担保资金为依托,运用“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理念,建立起社会化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上海市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快速、便捷的贷款担保服务。

二是与北京市合作的股权投资模式

在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中投保以股权投资方式参股了北京地区的两家骨干融资担保机构——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派驻董事、监事,进行专业技术与管理输出。目前,中投保仍持有这两家担保机构的少量股份。

三是配合财政部开发的政府采购担保模式

中投保作为中央本级和各试点地区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担保模式。中投保已经累计为282家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担保服务,累计担保额12亿元,增加了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四是与世界银行合作的节能环保担保基金运作模式

2003年3月24日,中投保与国家经贸委签订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担保计划实施协议》,旨在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全球环境,同时促进我国节能机制转换,具有鲜明的政策性特征。中投保接受世界银行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作为项目执行机构实施担保计划,为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要求的节能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五是配合建设部开发的在工程中引入担保机制的工程保证模式

自2007年,中投保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分离式保函业务,并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为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开立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中投保该类业务的累计承保额约50亿元,共为500多家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了保函服务。

六是配合海关总署开发的小微企业快速通关的海关担保模式

海关关税担保属于履约性质的担保业务,在国际上已比较成熟,我国关税担保业务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中投保早在2008年就参与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并积极争取将担保机构纳入这一体系。2014年10月,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专业担保机构参与海关税款担保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投保获准在所有试点海关开展担保业务,成为国内首家具有开展海关关税担保业务资格的专业担保机构,也为国内同业引入了一个可开展的新担保业务品种。

七是小微企业投贷保结合业务模式

2015年12月,由中投保、启迪科技服务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承做的中投保小微成长计划——启迪1号项目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该项目高度契合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依托清华启迪科服多年科技园区运营经验,借助中投保担保业务经验,结合启迪科服和中加基金股权投资经验,设计多重风险分散渠道,通过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帮扶高科技小微企业实现从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到公开上市,实现参与主体的互利多赢。

八是与地方政府合作的融资担保业务托管模式

为推动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投保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会长单位的作用,输出管理与品牌,协助各级政府和同业机构“重构融资担保体系”“重塑担保行业信用”“新建政府性担保机构”,成为全行业专业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平台。目前,中投保已与京、沪、冀、豫、鄂、苏等地有关部门对接了担保体系构建与整体托管合作,多次为行业协会和各地同业机构授课培训,在协助地方有序健康地扩大政策性担保规模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九是小微企业电子保函模式

中投保采用“互联网+”理念,拓展保函业务新模式,创设了中投保“信易佳”电子保函平台,并于2017年5月上线。2018年以来,平台已与多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及招标采购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方便投标企业在线办理业务。截至2018年9月底,平台已累计出具投标保函2677笔,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663个,累计为投标企业节约保证金近4亿元。电子保函的应用,有助于释放投标企业的沉淀资金占用,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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