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的要求。专家认为,这意味着部分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可能加大。同时,对于布局理财子公司的银行而言,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直接消耗银行资本。从行业来看,在表外业务回表、行业盈利能力分化趋势下,当前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需求依然迫切。
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要求高
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参评范围方面,《意见》提出两种方案,即“参评机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或“银行业参评机构数量或不少于30家”。业内预计,除四大国有银行外,政策性银行、股份行和大型城商行将纳入银行业参评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分析师励雅敏表示,参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各级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较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提升1个百分点。如果此次将评定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设定为8.5%,考虑到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渠道的局限性,目前部分上市中小银行存在达标压力。
中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肖斐斐表示,《意见》采用分类达标法,各家银行达标要求基于所在分组差异化设计,另外配套实施细则将设置过渡期,因此预计银行资本缺口将渐进补齐,短期内受到的冲击有限。
肖斐斐称,目前五大行各级资本充足率安全垫均在3%以上,料达标无忧。从中长期看,工农中建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更大的资本约束来自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表示,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框架下,对四大行的TLAC监管要求简言之就是,2025年1月1日起,总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20%(工行和中行)、19.5%(建行和农行)。“虽然距今还有6年,但截至2018年三季度,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布于14.16%-16.23%,距离上述监管目标尚有相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