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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公开谴责

2018-12-08 09:25  中国证券报

据上交所消息,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椰岛)在业绩预告、内部控制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实。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冯彪、总经理雷立、财务总监伍绍远、董事会秘书齐苗苗、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予以公开谴责。此项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18年1月31日,*ST椰岛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以及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土地收储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政府补助等事项获得非经常性损益约3240万元。然而4月3日,公司又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更正的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业务发生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调整等事项。4月25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因公司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自2018年4月26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表示,公司的业绩预告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敏感信息,公司理应审慎进行会计处理、保证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前期披露2017年度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并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严重误导。同时,公司迟至2018年4月3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距公司2017年年报正式披露日较近,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此外,公司2017年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上交所表示,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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