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

艾科瑞思拟签附对赌“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2018-12-13 10:59  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阮晓琴

艾科瑞思12日披露,拟与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为“投资方”)及公司股东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次交易可转股债权的本金为1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可转股债权期限到期时,如投资方书面明确不转股,则公司需要向甲方支付一年期的利息;否则,公司无需向甲方支付利息。但公司逾期支付的,应支付逾期利息。

转股条件为:在本可转股债权到期日前30 日,投资人有权按照投前估值66000万元,将投资人持有的本可转股债权转为公司普通股,管理层股东及标的公司应当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确保投资人通过认购定向发行的股份而持有标的公司股份。

上述资金将用于如下目的: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它用途。

双方还约定了一旦转股完成后的提前回购权条款,即当以下任何一项事件发生,投资方就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的公司股份:如果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以超过10 亿元的估值被其他方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违反投资协议的规定,且30日内未对其违约行为作出充分的弥补,严重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权益;或实际控制人失去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任何原股东要求任一管理层股东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时。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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